近日,首都機場公安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分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接到安檢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名女性旅客在過檢時無法通過人證比對設備,證件與本人有較大出入,懷疑該女子可能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件。
接警后,巡邏民警立即前往現(xiàn)場開展查驗工作。見到民警后,該女子仍堅稱自己就是所持證件的汪某某本人,因證件上的照片是多年前拍攝,所以才有些出入。并表示自己的航班即將起飛需要盡快通過安檢,如果因為人證比對設備出錯而耽誤了航班,自己遭受的損失必須要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負責。民警現(xiàn)場對證件進行了核查,發(fā)現(xiàn)人證不符,隨即將該名旅客帶至派出所進行進一步核實。
經民警查實該旅客為余某某,并非無法正常使用身份證乘機出行的人員。經民警工作,余某某向民警說明了真實情況。
原來,余某某此次是來京旅游的,她在做旅游計劃時發(fā)現(xiàn)只要年滿60周歲便能享受到機票住宿餐飲門票等老年人優(yōu)惠政策,可以省下一大筆花銷。但自己今年只有59歲,距離年滿60周歲還有一段時間,經過數(shù)日的糾結,省錢的念頭還是戰(zhàn)勝了理性,余某某偷偷從自己同父異母的姐姐汪某某家中拿走她的身份證并在旅游過程中使用。
最終,首都機場公安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分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余某某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均為國家法律規(guī)定證明公民身份效力的法定證件,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都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請廣大旅客切實增強遵法守法意識,切勿因小失大,觸碰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