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民航局發布《關于就空客公司多機型豁免符合部分適航要求征求意見的通知》
基于A319、A320、A321neo、ACJ319neo、ACJ320neo、A330-841和A330-941等型飛機設計特征和空客公司豁免申請,根據《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第21.3條規定,我司擬批準豁免部分適航要求。
根據管理程序《頒發專用條件、批準豁免和做出等效安全水平結論的程序》(AP-21-AA-2023-17)第4.5節有關要求,現就《空客ACJ319/320neo和A319/A320/A321neo型飛機對CCAR-25-R4第25.841(a)(2)(3)款要求的豁免(征求意見稿)》《空客A330-841/A330-941型飛機對CCAR-25-R4第25.841(a)(2)(3)款要求的豁免(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行業和社會意見,意見征集期為10個工作日。征求意見稿可通過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意見征集”欄目(http://www.caac.gov.cn/HDJL/YJZJ/)下載。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使用所附《專用條件/豁免反饋意見表》(表-21-145)將意見反饋至我司(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郵件標題請注明“空客25.841豁免反饋意見”。
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
2024年7月10日